這篇是第一人稱,主角是斯地姆妖精佐雅
是外傳,寫了四篇
然後就結束了
以我現在的眼光看起來
這篇外傳的結尾做得不是很好
這邊我說的妖精指的是elf
主要受到日式奇幻小說的影響
但國內普遍把ELF翻譯成精靈
是說還好我目前還不需要顧慮到這麼深
寫我想寫的就好了
----------------------------------------------------
作者 midd (嗯...)
標題 在那遙遠的一端 回憶 其一
時間 Tue Feb 29 00:44:15 2000
────────────────────────────[←離開] [PgUp] [PgDn]
記得那一年我十歲。
聽母親說,她有一位十幾年不見的好友發函邀她參加一場慶典,她要和父親
帶著我一起去。
路途實在是很遙遠,一路上不知越過了幾座山、而從山中流下的急流也不知
涉過了幾條。望著身旁一臉輕鬆狀的父母,換作是普通的人類,大概無法像我
們把山當作自己故鄉的山之妖精這樣的趕路吧?
路上偶爾可以看到有著如同我們的步伐、靈巧地在岩石上跳躍的羚羊和行動
類似族人、敏捷地在樹上活動的山猴。除了有時在休息時會有經過的動物因好
奇問問我們一家三口的目的地外,在山中的路程就像普通人在庭院活動一樣,
平靜的很。
途中經過索羅大橋,光是走過這一段路就花了半天的時間。這跟我們母女倆
一直停下來巡梭美麗的景觀也有關係。﹝當然身為妖精的我們只有接受象徵性
的盤問而已。﹞
經過大約五天的時光,我們已走到了群山的邊際。
「再走過去就到邊境上的村子了,不過要到捷塔境內就必須借道尹倫,還真
是累人。」父親當時如是說。
「總比要忍受長時間的詢問與搜查來的好,不說這些了,我們帶著小雅進村
莊去吧。妮絲和喀爾應該已經在那裡等著我們了。」聽到這裡,我扯了扯母親
的衣角問誰是妮絲。
母親聞言笑了笑,蹲下來對我說:「小雅,妮絲就是媽媽的老友,妳要稱呼
她妮絲阿姨,知道嗎?」看我點頭後,三人才進了村莊。
* * *
一進村莊後,一個大嬸正拿著新鮮蔬菜走著,看到我們便說:「唉呀,這不
是小雅嗎,幾年不見妳就長這麼大啦!」
「小雅,這是赫米額婆婆,妮絲阿姨的媽媽,妳小時候赫米額婆婆常照顧妳
呢。」母親這樣對我說。
「妮絲在屋子裡等著妳們,來來來,我帶妳們去吧。」
「那伯母我幫妳拿籃子好了,讓妳放下手邊的工作特地幫忙真不好意思。」
說話的是父親。
* * *
一進到屋內就發現穿著打扮都明顯與本地我所知道的人們極為不同的人類。
「小雅妳怎麼了?為何不想進來呢?」父親察覺了我的動作,關心的問著。
而母親就像見到老友似的,一進門就興奮地與一名人類女性擁抱並交談起來,
完全沒有注意到我。
「啊啊、妳是小雅吧,妳媽媽在信中常提到妳的事喔!」剛剛和母親交談的
人類女性注意到我後走過來對我親切的笑著,我不禁向後退了一步。
「妮絲妳看妳太久沒回來,全身上下一舉一動都沾染了人類的習慣,竟然連
我們家小雅都認不出妳是妖精呢!」母親邊笑著邊走過來把我面前的女人頭上
的纏巾給脫了下來,隨著脫落下來的青色頭髮是、妖精特有的長耳朵!
看著我驚訝的臉色,母親的好友才靦腆的笑了笑說:「是啊,這十幾年來一
直沒回來,想必我看起來已和普通人沒什麼差別吧?」
「小雅,這個就是我說的妮絲阿姨,她可是道道地地的山之妖精唷。」母親
站在蹲在我身前的妮絲阿姨背後,雙手放在她的雙肩上說著。
「諾慕理妳太過分了,竟然叫我做〝這個〞!」
「啊啦?妮絲妳何時變得這麼講究了?我記得妳以前的禮節不是赫赫有名的
〝差〞嗎?」
「呼呼,哪裡比得上妳的稱號〝超級野女孩〞來的厲害呢?」
﹝咕嚕~~﹞
無視於面前兩人的笑鬧,我的肚子叫了起來。
「哎呀,小雅肚子餓了嗎?正好午飯也差不多好了,大家可以開飯囉。」
赫米額婆婆走過來說道,而廚房裡正散發出飯菜的香味。
「哈哈,那麼我就不客氣啦!」出聲的是身旁一直站著兩名普通人的中年大
叔,看起來和妮絲阿姨特別親近,並且父親與母親看起來也與他非常熟捻的樣
子。
* * *
午餐和往常一樣,主要是以蔬菜、水果,蛋類和奶製品為中心。對於能瞭解
動物心中想法的我們來說,實在是狠不下心把近於朋友的牠們給殺掉宰來吃。
對於這樣的餐點,唯一發出怨言的只有大叔一個人。
「我說丈母娘啊...」
「嗯?」
「難道沒有任何葷的嗎?」
「呵呵呵,沒有,家中的雞群和牛羊一聽到你要來在昨天就一隻都不剩的跑
光囉!」
原本大叔好像還要說什麼,不過在妮絲阿姨眼光的瞪視下,他就沒再開口,
乖乖的吃完這頓飯。
* * *
結束午餐後,母親回答了我小聲的質問
「是啊,喀爾和妮絲兩人是夫妻,和爸爸媽媽一樣喔!」
說的也是,妖精在外表上總是比同年紀的普通人年輕,像若奇雖然只大我幾
個月,可是她總是說我像六歲的小女孩,一點也看不出來我和她是同年紀。
告別赫米額婆婆後,我們便和妮絲阿姨們繼續旅程,原本我還擔心除了阿姨
外的大叔等三人會跟不上我們,想不到除了一些崎嶇難行的路段之外,我只能
勉強跟上他們的速度,真是丟臉極了。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