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蘋果日報
作者:田兆緯先生
在台中擁有7家分店的手搖飲料店「拾覺」,在各大平台標榜食材無添加純天然、手工熬煮,但日前卻遭前員工踢爆,店內販售的水果茶等多項產品,包含招牌「葡萄柚冰茶」、「蘋果梅梅」,都有添加果泥(濃縮液)、調和醋等人工化學原料,甚至有添加化學香料增加飲料風味,嚴重廣告不實欺騙消費者。業者否認指控,但台中市府稽查發現,店內確實有濃縮液品項,市府也說,店家標榜用「原形食材」卻使用濃縮液就有爭議,若涉誇大不實可根據《食安法》開罰。
在台中大里起家,展店擴及台中市區、逢甲商圈、彰化等地,在中部地區最多高達15家分店,目前僅剩7家,是地方有名的飲料店;官網標榜「堅持原形食材,手工熬煮不添加」、「選擇當令食材、新鮮水果」。
《蘋果》本月12日拿到一段影片,發現在飲料店的倉庫裡,放的不是當季的水果,而是一箱一箱、各式各樣的濃縮液。前員工L先生說,其中一款飲品「蘋果梅梅(售價35元)」,每杯都要加入40至50C.C.的蘋果調和醋,有消費者看到質疑時,員工還要幫忙欺騙,向消費者稱「這蘋果醋是自然熟成、再經過這是天然發酵、殺菌。」。
另一名前員工X小姐說,老闆會向廠商訂購各式果泥、濃縮液等,每罐2到2.5公升不等,員工依指示分裝到特定的容器裡,再放到前台製作飲料的區域,這樣才不會被客人認出來,如果有客人質疑就回答:「這是總部配送的新鮮果泥」
X小姐說,以「葡萄柚冰茶(售價55元)」為例,雖然真的有現切的葡萄由果肉,但要做到很香、很好喝,就必須加入這些濃縮液,不然味道根本不足,若要自製果泥成本高,又要花時間熬煮,當然不比一罐成本250元的濃縮液。
前員工P先生則說,除了濃縮液之外,甚至有飲料甚至加入化學香料,其中一款荔枝紅茶,正常應該是純荔枝果汁與紅茶調和,公司竟為了成本,讓茶葉的供應商在翻炒茶葉時滴香料,這樣熬煮時就會產生荔枝香氣,這樣做法可以大大減少成本。
其他像是「牛奶糖珍奶」的黑糖非自煮,添加合成蜂蜜;「冬瓜檸檬」也是用冬瓜濃縮液,客人質疑味道就會說是柴燒;還有「鮮橙綠茶」也是用柳丁果泥。
P先生直言,業者為節省成本,每杯飲料至少賺取超過半價以上,用便宜的原料,當作是現煮現做的新鮮飲品,再暴利高價販售,根本是欺騙消費者不懂。
《蘋果》13日致電拾覺求證,沈姓店長回覆,宣稱沒見過畫面中的濃縮液,也不清楚來源,否認有用這些濃縮液,但記者追問,「畫面是從店內的倉庫拍攝」,沈店長則回覆,不確定是否是其他人攜帶進入,否認這些指控。
但《蘋果》14日親自到店要購買涉嫌添加濃縮液的招牌商品「葡萄柚冰茶」,已買不到,店員則宣稱「廠商供應缺貨」。
台中市食品安全處食品流通組組長楊雅欒則表示,接獲申訴後11日前往該店家稽查,店內有新鮮水果,也發現濃縮液的品項,但都符合規定,店家也宣稱是研發用途,已要求提出更多資料說明,目前還在查處中。
楊雅欒補充,店家在官網標榜「原形食材」,使用濃縮液就可能會有爭議,若確實與標榜不符,可能就會有誇大不實的狀況,可根據《食安法》28條,開罰4萬到400萬不等。
律師謝憲愷表示,如果標榜原形食材卻是添加化學濃縮液,這樣恐涉及《公平交易法》21條廣告不實,可依法開出5萬至2500萬以下罰緩。(田兆緯/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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