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是連當時擔任版主的站務人員都公開說要槍殺同站使用者的地方
看到當年這封信,好奇點開違規事由,發現內容和被通知被處罰的理由完全不一樣:
我是很好奇上面的內容哪裡觸犯了「「midd」於 勇者小屋 未經授權轉載、盜用他人著作,」,原諒我真的看不出來
然後我大致上去翻一下信箱裡面巴哈系統通知說處罰我的信件證據網址,至少我知道我看到我記得的內容都是巴哈洽特版某一小撮人公開誹謗辱罵抹黑我,甚至騙我當年粉絲們說巴哈洽特的人沒罵過我都是我自己幻想,我氣到像上面貼他們辱罵我的網址證明他們真的有辱罵我,結果就被檢舉然後我就被站方處罰了,現在想起來真的覺得可笑,原來連貼網址都被巴哈站方判斷是「「midd」於 勇者小屋 未經授權轉載、盜用他人著作,」。
然後各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嗎?我不講推斷,我講事實:
↑這個公開說要槍殺我的tominospecia,被巴哈洽特版有人查出就是當年巴哈站方管理巴哈洽特講談說論版的a9801001,然後在a9801001當年管理的巴哈洽特講談說論版,甚至有人公開說要殺我揍我然後被判刑確定:
↑帳號「ZXS」對帳號「Midd」恫稱「真的希望奪他性命造福社會Y」「萬一開完庭再回去路上被打,那人一定不是我叫的」
↑新北法院判決妨害自由成立。
同一夥人當年公開說要殺我揍我等等網路霸凌我的事實,有興趣可以看這篇,但我連過了十幾年後再看的當下都看到整個心悸痛苦冒冷汗,基本上是不建議看:
所以基本上以事實來判定,巴哈站方的確在管理上有明顯立場+有偏袒特定人士+甚至一部分站務人員在處罰其他使用者時會有不遵照站規甚至不遵照法律的情形(巴哈洽特當年版主a9801001用帳號tominospecia在巴哈洽特版公開恐嚇說要槍殺我很明顯違反法律,甚至他後來都直接公開說我當年怕到躲著他們出去,證明a9801001真的自己證明了他自己當年明確觸犯法律,這個是他當年公開在巴哈洽特講的話:
然後我後來在2023年去台中律師事務所做諮詢時,我才從律師那邊得知,a9801001當年作偽證誣告騙檢察官起訴告我妨害名譽逼我和解,就是為了逼我讓我無法告a9801001觸犯法律犯下恐嚇我的恐嚇罪。)
我是覺得蠻可惜的,因為當年巴哈姆特電玩資訊站還沒被這些人弄成這樣之前,是真的大家可以開心聊天、分享攻略、查電玩情報的好地方,可是看看他們站務管理人員究竟做了什麼事,就不難理解為何現在巴哈姆特電玩資訊站遠遠沒有當年最繁盛時的榮景了
啊關於李長毛是這篇:
過了十幾年後再看,就覺得難怪我看網路後來有記載李長毛在2021年有發生爭議:
https://baike.baidu.hk/item/%E6%9D%8E%E4%BC%AF%E5%BD%A5/22219485
↑這人不是第一次這樣幹了,我當時還被他公開在巴哈洽特說成是「涉嫌殺人未遂」,結果因為我當年人微權輕而且蠢到以為正義與公理第一,完全不懂人心,所以當年明明我才是完全跟李長毛不認識、卻被他公開羞辱誹謗,竟然我當年還可以全部變成都被說成是我的錯,李長毛當年還公開暗示說我是狗吠火車。再加上後來我被同一小撮人公開在網路上把我霸凌到割腕自殺未遂,他們其中還有人公開在巴哈洽特版公開對我說我沒死成真可惜。那之後我才知道什麼叫:沒有力量的正義只是笑話而已。
a9801001做了那麼多違反法律的事情有受到任何法律懲罰嗎?沒有。所以...也沒辦法。也是因為這樣,我才認知到我自身是多無力多渺小,也就只有無奈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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