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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ガンダムネットワーク大戦讓我見識到,日本也是、在別的敵對同盟有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東西。這篇因為我目前會長的要求,我這邊是盡量照他的話去修飾、不直接說是誰,大家知道是誰就好。以下直接講。


 

 

ガンダムネットワーク大戦準備反擊戰之前的寫信

↑這個事件裡,襲擊我的公會會長當時有嗆我說,他們公會有好幾次被我目前的公會搶怪,他搶我有什麼不可以。後來我發狠說要報仇了,他才嗆我講說他打我只是事故,態度惡劣到我根本不想跟他繼續談,我直接回對方說我懶得跟他在那邊爭他打我是不是事故,那次我直接揍對方公會跟我爭怪的會員,我也直接嗆說他們其他人不要插手,不然我會直接打到底,然後我就把對方公會跟我爭怪的會員部隊殺光、據點拆掉,然後他們公會剩下包圍據點的會員,我根本完全沒動,他們在電腦基地開放後攻擊電腦基地,我也任他們去。

講直接點,這個事件裡襲擊我的對方公會會長,用長達六個多小時長距離襲擊我,他自己沒料到他襲擊我的時間是在休戰期,他沒打到我是他的事,他有攻擊我是事實,他沒再派部隊來,讓我沒辦法找他報仇,所以我才把這個仇怨報復在這件事的起因:對方跟我爭怪的會員。我自認我後來只針對對方跟我爭怪的會員,是我給對方公會最後的溫情,但事實證明這是我太嫩了。

實際上這個事件後,對方公會有跑去跟我目前公會會長抱怨,說我目前公會主張基地誰都可以搶,我為啥跟他們公會主張說誰先誰後。當時我目前公會會長有強調公會主旨,也說再遇到這種情形,找他去殺光對方就對了。因為當時我目前公會會長不是只跟我講,我這邊比較忙,加上我個人過去是覺得,我自己是自己,公會是公會,我沒料到對方公會無恥到把我個人的主張與行為無限上綱到,拿我個人主張去刁難我們公會會長,結果今天我給對方公會的溫情,又被對方公會不要臉的利用了

↑我不說是誰,今天這次這個事件裡,我本來都直接派兵去打那個滅我部隊的傢伙,而且我一開始也只是丟我被襲擊的連結,意思是我反打對方是講道裡有理由有原則的反擊,是對方跟我講是事故,然後他自己撤退。

之後另一個LV3電腦據點,我本來是要跟對方講說那個LV3電腦據點是我先到的(我會強調這點是因為我有我自己的道義,我較不偏弱肉強食,但我公會怎麼主張、我基本上我會聽聽,公會有要求我會照做,沒要求我就照我自己的想法做,但我不會去批評我公會內的人怎麼做,享受著公會的資源與協助,然後批評公會,那叫忘恩負義,我不會那麼做),我本來打算繼續說,對方不退我就直接打,然後我打日文的速度比較慢,我還沒寫完之前,對方就跟我講說不然我讓一個電腦據點給他們,我當時是想說不要起紛爭給我目前的公會惹麻煩,就很不爽地讓給對方,我也說這次道理在我這邊,是我先到的不是我主動去搶他們公會據點,也是我受到他們公會襲擊,這次讓給他們,但下次我會直接開打,然後我也說這件事我會寫在部落格上,我都說得清清楚楚了,結果他們公會有人是我給他們臉不要臉,他們公會裡面有人(我不說是誰),拿這件事去刁難責難我目前公會會長,聽說還第二次羞辱我們會長說,我們公會不是主張基地誰都可以搶嗎?為什麼我還跟他們公會會員主張說是我先到的擁有權。

人喔,就是有人給臉不要臉,給他們公會面子不想跟他們打起來、然後我再去求我目前公會那些強到爆的強者來殺光他們的部隊,我不想走到那一步,才給他們面子忍耐退讓,還把我先搶到的電腦基地,在他們公會會員無理要求下讓給他們,結果他們公會會員給臉不要臉跑去刁難責難我們會長,然後我收到我們會長的信後,我花了大概一小時左右的時間寫了一封日文信,跟我們會長講這狀況,並且保證我下次會直接跟他們公會開戰,不再跟他們五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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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篇是照我們會長要求我的,我沒主動講是誰是哪個公會,不過這不代表我會懦弱受人欺負。

有公會因為我們會長恨上我,那個公會多次來襲擊我是一回事。我跟他們講道理按照伺服器的默認規則跟他們講道理,那是另一回事。這個公會因為跟我目前公會會長過去的宿怨,把兩者混為一談,拿我跟這個公會講道理的事情,去羞辱刁難侮辱我目前公會的會長,這強烈違反了我的道義,給你們臉不要臉,那以後咱們也不要講道理了,以後我照樣依照我自身道義不主動搶,但只要這個公會像前兩次一樣主動來打我,我這邊不會再跟這個給臉不要臉的公會成員們溝通,只要他們來搶我先佔的電腦基地,我看到一個打一個。有些人喔,真的是給臉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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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寫完給我目前會長的日文信&寄出去後,突然想到我如果打不贏的時候,我需要請求同盟援助的事情,我就跟會長寫信先事先請求到時候請幫我忙,我剛剛也在會頻請求同一個工會會員們到時候請幫助我的支援,我認為要請求別人幫忙,我誠意要先表達出來,我要先講,有沒有人願意來幫助我,那是別人的選擇,但我必須先做出我的誠意。

 

我剛剛也在會頻說,這件事是我太嫩了,有人利用我的惻隱之心來羞辱我目前的公會與會長,這部分是我的錯,我也意指我下次不會再手下留情遭敵對公會利用。

只是就讓我見識到,日本的確有人會為了遊戲內的勝負,而因此不擇手段。

就是顧慮到對方公會打不贏我目前公會那些強到不行的強者們,才跟他們講道理&讓一個電腦基地給他們。對我寫的部落格文不滿?那你們公會的人莫名其妙打我,我就活該遭你們公會的人打?我不能反擊?我連抱怨都不行?

我這篇是聽我目前公會會長指示,不去提到是哪個公會哪個人搞這些下作手段去羞辱我目前公會會長,不過我下次開始也相對不會再給他們那個公會的人面子就是了。給臉不要臉、不擇手段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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