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郵政網站

預計到達天數

大陸航空包裹:福建、廣東、上海、江蘇、浙江、北京、山東、遼寧約為7至12天;其他省市約為7至15天。
大陸水陸包裹:自開船日起,預計到達天數約 30 至 45 天。
預計到達天數,係自交寄日起算,不計安檢、驗關及留置海關時間;另係指寄至各主要城市時間,如為近郊及鄰近地區,則酌增轉運時間約 1-2天。
若因天候因素造成航班延遲或取消時,預計到達時間將順延。
 

填寫五聯單注意事項

本五聯單須用中文(建議)或英文填寫。
為使大陸地區海關查驗時能確知郵件內裝物品種類,寄件人須將報關單全部填妥,物品名稱尤應力求齊全、正確及清楚填寫,不可僅籠統填上總稱(例如只寫「食品」、「樣本」、「零件」等),否則可能引致延誤及對收件人造成不便。
寄件人在報關單上之簽署是表示所填資料屬實,且內裝物品並無任何危險禁寄物,包括爆裂物、壓縮的或液化的氣體、易燃物質、氧化物、毒性物質及感染物質、放射性物質、腐蝕物質、刀劍棍棒類等其他危禁品(如磁化物及刺激性物)。
寄件人應查明大陸地區所需之文件(例如產地來源證明、衛生證明書、發貨單等),如有應連同郵件一併檢附。

 

其他注意事項說明

寄件人須查明寄件至大陸地區之進口規定,倘未符規定致大陸海關課徵進口稅或遭禁止進口者,概由寄件人自行負責,郵資亦不退還。
寄往大陸之茶葉、咖啡、奶粉,每件郵件限交寄2公斤以內。前開物品若有合併交寄,合計重量亦不得逾2公斤。
寄往大陸之美妝品(包含化妝與洗護用品)、電子3C類產品或精(奢侈)品等,因價值較高且進口稅率達30%至60%,請酌量交寄,避免遭課稅或退運之處置。
寄往大陸之包裹郵件不提供辦理撤回、更改姓名、地址等服務。

 

大陸地區禁止寄遞物品

  1. 武器、模擬武器、仿真武器(仿真玩具槍等)、彈藥及爆炸物品(含高壓氣體罐)、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險物品。
  2. 各種貨幣、有價證券、偽造的貨幣及偽造的有價證券。
  3. 手機、平板電腦、鋰電池、內建鋰電池之相關製品及行動電源。
  4. 含酒精之相關製品,如酒、香水、化妝水等。
  5. 香菸及中藥材。
  6. 藝術品、水晶、玉器、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7. 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膠捲、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影帶、影音光碟、電腦存儲介質及其他物品。
  8. 各種危害社會安全和穩定的以及淫穢的出版物、宣傳品、印刷品等。
  9. 容易腐爛的物品,如:鮮水果、鮮蔬菜、生鮮食品等。
  10. 肉、魚類及其製品及可看見蛋黃之製品(如蛋黃酥)。
  11. 各種活的動物及植物(含種子)與帶有危險性病菌、蟲害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產品。
  12. 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如屍具(包括骨灰)、動物器官、肢體、未經硝製的獸皮、未經藥製的獸骨等。
  13. 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及其它產品(如瀕危及珍稀動物皮革、毛皮等)、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
  14. 鴉片(包括罂粟殼、花、苞、葉等)、嗎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精神藥物。
  15. 各種烈性毒藥和傳染性物品。如農藥、铊、氰化物、砒霜、催淚彈等。
  16. 有礙人畜健康的,來自疫區的以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及其他物品。
  17. 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或污染、損毀其他郵件、設備的物品。
  18. 包裝不易確保內件安全,不適應郵遞條件的怕震易損物品,如:計量電度表、顯像管、電視機、照像機、錄影機、燈泡、熱水瓶等。
  19. 歷史文物及其它禁止的文體。
  20. 仿冒品、贗品、無品牌、無型號之物品或電子產品。
  21. 法律規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遞的物品。
 

各國郵政禁寄物品種類繁多,依各國法律之規定,因驗關係各國海關權責,大陸地區亦然,如仍有疑慮,請上大陸海關網站查詢,以免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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